香港迪士尼樂園魔法化妝廳| 公主體驗簡介

香港迪士尼樂園童話藝坊魔法化妝廳,小朋友們將能夠體驗到最夢幻的公主造型及攝影服務。可透過致電+852 3550-3388進行預約,請於預約時間前15分鐘到達,整個過程約需45至60分鐘。

此服務專為3至11歲的小朋友設計,且需有成人陪同。賓客務必配戴口罩。所有服務不包括進入樂園的費用,賓客需持有效門票。

注意條款包括不可退款、不可轉讓及需遵循健康與安全資訊的要求。所有已繳費用一經確認不予退還,除非因天氣因素而取消,若未能準時到達亦不會獲得賠償。

 

童話藝坊魔法化妝廳迪士尼公主造型及攝影服務 

    城堡系列/皇室系列兌換預約注意事項

1. 賓客可致電+852 3550-3388預約指定時間。賓客請於預約時間的15分鐘前到達「童話藝坊魔法化妝廳 」,造型及攝影服務大約需時45至60分鐘。未滿18歲的賓客致電前必須獲父母或監護人許可。賓客必需配戴口罩,包括變身小公主及拍攝照片期間。

2. 賓客請於預約時間的15分鐘前到達「童話藝坊魔法化妝廳 」。

3. 此服務僅提供予3至11歲的小朋友參與,並需由成人陪同。

4. 前往香港迪士尼樂園的童話藝坊魔法化妝廳出示電子票﹙二維碼必須清晰及完整﹚
 
條款及細則
・本服務僅提供予3至11歲的小朋友參與,並需由1名成人(18歲或以上)陪同。
・公主夢想成真造型系列不設退款,不得轉讓或退換,出售視乎供應情況而定。
・「奇妙處處通」會員(“會員”)優惠(“優惠”)祇限會員使用,會員必須於付款時由本人出示其有效的「奇妙處處通」會員卡。
・優惠不得與其他折扣或推廣優惠一同使用(包括但不限於「奇妙處處通」會員購物優惠、生日禮遇及「奇妙獎賞」之印花派發及使用)。
・賓客到訪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(「度假區」)時,必須依循https://www.hongkongdisneyland.com/zh-hk/guest-services/health-and-safety/上列出最新健康與安全資訊之要求。
・迪士尼公主造型及攝影服務不包括進入樂園之費用,賓客須持有有效門票進入樂園。
・迪士尼公主造型及攝影服務預訂手續一經確認,所有已繳費用將不獲退還,如因天氣惡劣而取消行程則除外。
・賓客如未能於預定時間到達致未能享受迪士尼公主造型及攝影服務,將不能獲得賠償或退款。
・迪士尼公主造型及攝影服務不設退款,不得轉讓或退換,出售視乎供應情況而定。
・本公司擁有對此等條款及細則最終之解釋權。
・如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保留就爭議及與此優惠有關任何問題之最終決定權。
・本公司有權隨時修訂此等條款及細則,或終止或暫停此項優惠而不作事先通知。
・以上條款及細則以英文及中文編寫,中英文本如有歧異或矛盾,概以英文本為準。
 
 

魔法化妝廳迪士尼公主造型及攝影服務 

   城堡系列兌換預約注意事項
1. 賓客可致電+852 3510-6000預約指定時間。賓客請於預約時間的15分鐘前到達「魔法化妝廳」,造型及攝影服務大約需時45至60分鐘。未滿18歲的賓客致電前必須獲父母或監護人許可。賓客必需配戴口罩,包括變身小公主及拍攝照片期間。
2. 賓客請於預約時間的15分鐘前到達「魔法化妝廳」。
3. 此服務僅提供予3至11歲的小朋友參與,並需由成人陪同。
4. 前往香港迪士尼樂園酒店的魔法化妝廳出示電子票﹙二維碼必須清晰及完整﹚
 

條款及細則

・本服務僅提供予3至11歲的小朋友參與,並需由1名成人(18歲或以上)陪同。

・公主夢想成真造型系列不設退款,不得轉讓或退換,出售視乎供應情況而定。

「奇妙處處通」會員(“會員”)優惠(“優惠”)祇限會員使用,會員必須於付款時由本人出示其有效的「奇妙處處通」會員卡。

・優惠不得與其他折扣或推廣優惠一同使用(包括但不限於「奇妙處處通」會員購物優惠、生日禮遇及「奇妙獎賞」之印花派發及使用)。

・賓客到訪香港迪士尼樂園度假區(「度假區」)時,必須依循https://www.hongkongdisneyland.com/zh-hk/guest-services/health-and-safety/上列出最新健康與安全資訊之要求。

・迪士尼公主造型及攝影服務預訂手續一經確認,所有已繳費用將不獲退還,如因天氣惡劣而取消行程則除外。

・賓客如未能於預定時間到達致未能享受迪士尼公主造型及攝影服務,將不能獲得賠償或退款。

・迪士尼公主造型及攝影服務不包括進入樂園之費用,賓客須持有有效門票進入樂園。

・迪士尼公主造型及攝影服務不設退款,不得轉讓或退換,出售視乎供應情況而定。

・本公司擁有對此等條款及細則最終之解釋權。

・如有任何爭議,本公司保留就爭議及與此優惠有關任何問題之最終決定權。

・本公司有權隨時修訂此等條款及細則,或終止或暫停此項優惠而不作事先通知。

以上條款及細則以英文及中文編寫,中英文本如有歧異或矛盾,概以英文本為準。